华衡精密制造(合成样例) · 2026纳税年度 · 编号 360423e9ae87
生成时间:2026-10-27T08:57:36+08:00;政策人工核对日期:2026-10-27。
推荐:研发加计扣除。在当前三项政策与已确认事实范围内,以当期所得税最低为排序目标,同税额优先选择不递延、步骤较少的方案。未计实施成本,不能认定为全局经济最优。
基准所得额 800.00 − 新增扣除 200.00 = 方案所得额 600.00 万元。企业所得税 = max(方案所得额, 0) × 25%。
基准已包含已享优惠、正常税务折旧及既有亏损弥补。本报告仅测算企业所得税,未测算综合税负;未来亏损结转和递延净现值未计入。候选费用及资格由填报人确认,系统未审验原始凭证。所有新增方案均待人工复核,任务状态不代表真实税务申报。
| 方案 | 所得额(万元) | 税率 | 所得税(万元) | 当期减少(万元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研发加计扣除 | 600.0 | 25% | 150.0 | 50.0 |
| 保持现状 | 800.0 | 25% | 200.0 | 0.0 |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;财税〔2015〕119号 · 官方依据
| 条件 | 判断 |
|---|---|
| 纳税年度不早于2023 | 通过 |
| 属于研发政策排除行业(应为否) | 通过 |
| 研发活动及费用归集合格(应为是) | 通过 |
| 研发适用普通100%口径(应为是) | 通过 |
| 研发辅助账及证明齐全(应为是) | 通过 |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· 官方依据
| 条件 | 判断 |
|---|---|
| 纳税年度为2023—2027 | 通过 |
| 非限制或禁止行业 | 通过 |
| 方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| 未通过 |
| 全年季度平均人数不超过300 | 通过 |
| 全年季度平均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 | 未通过 |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;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· 官方依据
| 条件 | 判断 |
|---|---|
| 设备资格及凭证已核验(应为是) | 待确认 |
| 单台价值不超过500万元 | 通过 |
| 购进日期在2024—2027年 | 待确认 |
| 投入使用次月所属年度与纳税年度相同 | 待确认 |
| 等级 | 事项 | 处置 |
|---|---|---|
| 提示 |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当前不适用 | 方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;全年季度平均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 |
| 任务ID | 任务 | 材料 | 负责人 | 计划日期 | 状态 | 复核记录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RD100 | 复核并办理: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| 研发立项书、研发辅助账、人员工时与薪酬分摊、材料领用凭证、费用归集表、申报明细表 | 待指定 | 待指定 | 待处理 | |
| REVIEW | 复核基准口径、政策有效性和方案后确认申报 | 所得税申报表、已享优惠清单、测算报告 | 待指定 | 待指定 | 待处理 |
此结果为规则测算,非模型推测税额。10%—30%税负降幅、5倍人效、90%风险降低是待验证的业务目标,未在真实企业样本中得到证明。设备一次性扣除的当期收益不能作为永久节税宣传。